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
重點支持范圍:
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軟件和集成電路類企業進行產品的自主創新開發,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包括專利、軟件著作權、經登記的集成電路布圖等),解決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必須為在本市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承擔項目建設的能力;
(二)申報的項目內容必須在項目指南范圍內;
(三)申報單位必須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地填報需實現的相關經濟、技術指標以及資金落實情況;
(四)課題研究類項目實施周期在一年內(2015.4.1-2016.3.31),其余項目實施周期在兩年內(2015.4.1-2017.3.31)。
可享受的政策:一般每項無償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