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人才計劃
一、資助對象
1、應聘來本區從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研究和工作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2、在本區創辦企業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3、來本區講學或進行咨詢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4、其他本區特殊急需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二、資助類別及強度
浦江計劃資助類別分為四類:科研開發(A類)、科技創業(B類)、社會科學(C類)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類)。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浦江計劃資助強度一般分為三類:一類為40至50萬元(資助對象為3人(含)以上的團隊);二類為20至30萬元;三類為5至10萬元。
三、申請條件:
1、年齡要求:本年度資助的留學人員年齡一般應不超過50周歲(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回國年限:本年度資助的A、C和D類人員一般應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回國來滬工作;B類人員一般應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回國來滬工作;
3、每位留學人員限報一個項目且四個資助類別不得兼報。浦江計劃本年度不再受理已獲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青年科技啟明星等人才計劃資助尚未結題的留學人員的申請;
4、申報創業資助的留學人員,其創辦的機構必須完成相關注冊手續且獲得本市有關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等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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