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認定
受理范圍:
就雙方當事人或技術出讓方的法人和公民所簽訂的技術合作進行認定,并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四類。
申報條件:
1)有固定的登記場所;
2)有專職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人員
3)技術合同生效后,30日內進行認定;
4)技術開發合同應具備的條件:
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合同的標的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為掌握的技術方案;
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效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
5)技術轉讓合同應具備的條件:
合同的標的為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
合同的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
可享受的政策:
1)認定后免交營業稅;
2)全年技術性收入在30萬元內的免交所得稅;
3)技術性收入中的毛利部分的20-30%可作為獎酬金。
申報時間:常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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