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
申報對象:在滬注冊的不同所有制企業,且企業技術中心必須落戶在上海。
申報條件:
1)企業所屬行業必須符合上海優先發展先進制造業和先進服務業戰略的要求。
2) 申報企業在本行業處于龍頭地位,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年銷售額在3億元以上。
3) 在國民經濟各主要行業中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4) 企業技術創新措施到位,具有技術中心建設必要的基礎條件。
5) 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完善,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6) 具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科技人員隊伍結構合理,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7) 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8) 企業的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1000萬元,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不低于60人。
9)申報企業必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每年必須有專利申報。
可享受的政策:軟件、微電子、生物醫藥類資助300萬,其他產業資助60萬(一般市資助60萬元)。
申報時間: 5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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