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度(第二十一批)上海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企業建立和發展企業技術中心,根據《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滬經信技〔2015〕214號),現就組織開展2015年度(第二十一批)上海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本行業處于龍頭地位,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主要產品和服務符合國家和本市產業發展導向。屬于當年度《上海產業結構調整負面清單及能效指南》中限制類或淘汰類的企業,不得申報。 (二)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品牌,具有完備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體系;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三)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四)企業決策層高度重視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企業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五)區(縣)屬企業申報認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須被認定為區(縣)級企業技術中心兩年以上;市屬企業申報認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須由所屬控股(集團)公司推薦申報;中央在滬企業可直接申報認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六)企業信用狀況良好,兩年內(自申請截止日起前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1.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2.涉嫌涉稅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3.走私行為。 (七)認定指標: 1.企業上一年度銷售(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2億元),或者企業新增投資2億元以上,并且承擔國家、本市重點項目; 2.企業上一年度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1000萬元,且占上一年度銷售(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農業、服務業及石油、煤炭、交通、建筑、煙草、電力、電信等行業企業不低于1%); 3.企業上一年度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 4.企業上一年度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不少于60人; 5.申請年度前的三個年度內,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知識產權不少于6件(含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同時上一年度必須有發明專利申請。
二、書面申報受理時間為6月16日—6月17日
上海浩卓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部
201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