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資助受理通知
各成果轉化項目單位:
根據《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滬人社專發[2014]14號)的文件精神, 2015年度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資助受理推薦工作現已開始。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具體工作要求,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對2014、2015年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中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作好選拔推薦工作,有關條件如下:
一、申請對象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工作和創業的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符合下列條件,單位可為其提出申請:
1、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申請當年1月1日年齡未滿4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請資助的項目周期應申請者在所在單位的實際工作周期內。
以上對象中,已列入國家和上海“千人計劃”、上海領軍人才培養計劃、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資助等國家和上海市人才培養和資助計劃的,不再列為本資助申請對象。
二、申報流程及時間要求
(一)單位注冊及資格審核(5月4日-5月13日)
1、用人單位登錄“21世紀人才網—網上辦事—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申辦系統”進行單位注冊。
2、用人單位人事專員持本人身份證、介紹信、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原件等材料及復印件(留下復印件)至受理點進行單位資格審核。
2014年已經進行過單位注冊的,可不再進行單位注冊和資格審核。
(二)個人填寫信息、單位審核申報(5月14日-6月3日)
1、單位資格審核完畢后,單位登錄“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申辦系統”為本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網上注冊,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由個人填寫申請表格。
2、單位為個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并點擊“審核”按鈕,單位需為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原則上每單位可推薦1人。
3、材料審核完成后,個人打印材料1份,并按要求進行裝訂(裝訂要求見附件);
4、單位蓋章后,人事專員或申報人將相關申報材料遞交至受理點。
(三)申報材料審核
1、受理點初審
各受理點通過“21世紀人才網—網上辦事—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受理系統”對申報材料按申報要求進行初審。
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復審。
(四)專家評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進行網上評審,提出建議資助名單。
(五)人選確定
擬受資助人員名單在“21世紀人才網—職稱專家—專家工作”中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資助名單,確定資助額度,并頒發證書。
(六)資金撥付
1、受資助人及其單位在受資助名單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登錄“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申辦系統”簽署《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資助承諾書》,確認銀行賬號,并將《承諾書》交至申報時的受理點,同時領取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資助證書。
2、《承諾書》生效后,資助經費按規定撥付用人單位指定賬戶。
6月3日24:00點網上申報功能將關閉。
申報人及所在單位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開展申報、審核、材料提交、遞交承諾書等相關工作,超過時間系統相關功能將關閉。
(七)跟蹤考核
單位及受資助人要嚴格按照申報項目及資金用途實施項目并使用資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于資金下達之日起2-3年后進行跟蹤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執行情況及受資助人才作用發揮情況進行考核,對于項目未按計劃推進、違反資金用途使用資金等情況,將根據《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申請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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