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火炬計劃
分產業化示范項目和產業化環境建設項目兩類:
一、 產業化示范項目
1、 支持重點
圍繞關鍵技術領域、傳統產業和集群產業技術能級提升,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科技成果產業化示范項目。擇優支持一批重大和重點科技產業化項目及軟件產業化項目
面向國際市場、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能夠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高新技術產業出口示范項目
2、 優先支持范圍
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和科學發展觀要求,突出自主創新。
以市場為導向,以國家和地方重大 重點高技術研究成果為依托,以開發自主知識產權高新技術產品,形成產業為目標。
優先支持集成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項目。
優先支持環境、資源優化利用及新能源技術開發項目
優先支持面向國際市場,具有核心技術和國際競爭力,符合國家重點支持技術領域的高新技術產品開發項目。
優先支持重大、重點科技成果產業化示范項目。
3、 重點支持技術領域
重點支持電子與信息、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新材料及應用、光機電一體化、新能源與高效節能、環境保護等計劃領域。
4、 申報條件
1) 在申報地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
2) 項目技術產權明晰,技術水平高,具有較高的創新性和先進性,市場應用前景好。
3) 項目技術成熟,完成中試或鑒定,或已有小批量生產,已獲得相關行業生產許可,如行業權威部門的產品檢測報告,特殊行業如藥品、農藥、化肥生產許可證、登記證,通信、電力系統用產品的入網許可證,公安、消防、計量、壓力容器等行業許可證,化工類產品的環評合格報告
4) 產品投產后能 定的規模,大家閨秀后年銷售1000收入萬元以上
5) 出口示范項目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及較好的國際市場出口前景。
6) 項目承擔單位有一定的產業基礎和較好的籌資、信貸能力
7) 申報出口示范項目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基礎上,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8) 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水平高,有較好的國際市場出口前景,在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方面示范作用。
9) 已有小批量出口,出口規模不超過500萬美元,未來能形成較強國際競爭力和品牌競爭力。
二、產業化環境建設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