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4年專利工作試點和示范單位的通知
各(ge)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國家和上海知識產權戰略,提升本市企事業單位專利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根據《上海市企事業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滬知局[2012]133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我局組織開展2014年上海市企事業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本市注冊或登記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認定辦法》規定條件的企事業單位。
(二)經市(shi)(shi)經信委(wei)認定為“知識(shi)(shi)產(chan)(chan)權(quan)示(shi)范(fan)企業”或“知識(shi)(shi)產(chan)(chan)權(quan)優勢企業”的(de),以及經市(shi)(shi)知識(shi)(shi)產(chan)(chan)權(quan)局認定為“專利示(shi)范(fan)企業”或“知識(shi)(shi)產(chan)(chan)權(quan)示(shi)范(fan)單位”的(de),不再申報。
(三)2012年以前經市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專利試點企業”或“知識產權試點單位”的,可以申報“專利工作示范單位”,但不再申報“專利工作試點單位”。
二、申報(bao)方式
2014年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采用網上申報方式進行。進入市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www.sipa.gov.cn), 點擊“網上辦事”欄目下的“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與管理”;或者直接輸入網址“//116.66.35.214/cqj/”。
各(ge)申(shen)(shen)報單位在網(wang)上(shang)先(xian)按提示自(zi)行注冊,然后按要求填寫申(shen)(shen)報表(biao)格并上(shang)傳附件。
網上申報完成后,申報人向注冊地所在區(縣)知識產權局提交2份蓋章的紙件申報表及附件,區(縣)知識產權局簽署推薦意見后統一轉交項目管理中心。請務必保證紙件和網上申報材料的一致性。
三、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jian)為(wei)5月(yue)19日至6月(yue)19日。紙(zhi)件統一(yi)轉交時間(jian)為(wei)6月(yue)20日至6月(yue)27日。
請(qing)符合條件(jian)的企事業單位按要(yao)求進行申報;各(ge)區(縣)知識產(chan)權局做(zuo)好申報組織、推(tui)薦審核等工(gong)作并按時轉交(jiao)紙件(jian)申報材料。
我局收到申(shen)報材料后將根(gen)據《認定辦法》組織專(zhuan)家(jia)評審,并對(dui)認定為專(zhuan)利(li)工作試點示范的(de)單位給予經費支持。
上海市知(zhi)識產權局(ju)
2014年5月16日(r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