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上海市2013年度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qu)縣知識產權(quan)局、專利代理機構、企(qi)事業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147號)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明確2013年度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管理相關具體事項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3〕13號)的要求,現將本市開展申報2013年度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申報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細則(暫行)》(國知發管字[2012]67號,以下簡稱《細則》,見附件1)的有關規定辦理資助申報。
二、申報項(xiang)目的時間范圍
向國外專利申請已經完成國家(地區)公布的,其外國國家(地區)公布日應在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內;已經正式獲得授權的,其外國國家(地區)授權日應在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內。
三、出(chu)具檢索報告的機(ji)構
1、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咨詢中心(聯系電話:010-62083533 010-62083202轉15)
2、北京合享新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聯系電話:010-82092128 021-56701578)
3、上海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聯系電話:021-64332247 021-64455555-8402)
四、申報(bao)材料要求
1、按照《細則》提交的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并按順序用A4紙張,左側十孔夾條無膠靈活方式進行裝訂。
2、每進入一個外國國家(地區)應填報一份《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表》。
3、每件資助項目另需單獨遞交《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檢索委托書》、《向國外申請專利資助法律狀態檢索報告》、《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備案表》(見附件2)各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4、申(shen)報(bao)單位需提交(jiao)《資助(zhu)向國外申(shen)請專利(li)專項資金(jin)申(shen)報(bao)表》、《資助(zhu)向國外申(shen)請專利(li)專項資金(jin)申(shen)報(bao)項目備案表》的(de)電子版。
五、申報(bao)時間(jian)和受(shou)理地點
申報材料請于2013年11月15日之前提交至世博村路340號上海市知識產權局一樓大廳。逾期未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本年度專項資金資助。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六、符合申(shen)(shen)報條件(jian)的(de)企事業單位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i),在資(zi)助過程中弄虛(xu)作假(jia)、騙(pian)取資(zi)助專(zhuan)項資(zi)金(jin)的(de),取消其兩年內申(shen)(shen)請(qing)專(zhuan)利(li)資(zi)助的(de)資(zi)格。
附件:1.關于印發《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細則(暫行)》的通知
2. 資助向(xiang)國(guo)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jin)申報項目備案表
上海浩卓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部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