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區縣經委(商務委),各工業園區、產業基地: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統籌優化全市工業區塊布局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13〕33號)要求,本市將建立工業區塊規劃實施評估工作機制,對全市工業區塊的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過建立本市工業區塊規劃實施評估工作機制,為統籌優化全市產業空間布局,推進工業區塊有進有出、動態管理,提供重要依據。
二、評估對象
評估對象為相關區縣范圍內104產業區塊和195區域工業地塊。相關區縣可根據實際,針對本區域內的工業區塊,選擇是否對其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三、評估成果
各區縣對本區域內工業區塊的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后,形成《XX區縣工業區塊規劃實施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評估報告》,內容框架見附件1)。各區縣在編制《評估報告》時,應按照上海市開發區綜合評價辦法,附上本區域內工業區塊的年度綜合評價結果。同時,擬定本區域內工業區塊統籌優化的建議方案,作為下一階段工業區塊規劃修編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流程
(一)區縣政府組織推進工業區塊規劃實施評估工作,并明確產業主管部門作為負責牽頭推進該項工作的具體部門。產業主管部門成立相關工作小組,并于9月底前將《區縣工業區塊規劃實施評估工作小組反饋表》(見附件2)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
(二)完成評估后,區縣產業主管部門需將《評估報告》報送區縣政府審定。區縣政府審定后,將《評估報告》報送市工業區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濟信息化委。
(三)市工業區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濟信息化委委托相關機構,組織專家對《評估報告》進行論證。
(四(si))經論證后(hou)的《評(ping)估報(bao)告》,按照“成(cheng)熟一(yi)批,審(shen)(shen)(shen)議一(yi)批”的原則,由市工業(ye)區(qu)(qu)(qu)發展聯席(xi)會(hui)議或專題會(hui)議審(shen)(shen)(shen)議。經審(shen)(shen)(shen)議通過后(hou),由市工業(ye)區(qu)(qu)(qu)發展聯席(xi)會(hui)議辦公室進行備(bei)案,并函復相關區(qu)(qu)(qu)縣,相關區(qu)(qu)(qu)縣以該(gai)辦的復函作為啟動(dong)本(ben)區(qu)(qu)(qu)域內工業(ye)區(qu)(qu)(qu)塊規(gui)劃修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