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政策要點: 為貫徹科教興市主戰略,進一步完善本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特制定本管理辦法(試行)。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以下簡稱“創業基金”)是鼓勵大學生依托科技自主創新、自主創業,培育技術創新人才,拓寬大學生就業渠道的專項資金。 支持方式: 創業基金分為“種子資金”和“創業資金”兩種方式支持大學生的技術創新與創業活動。 1、種子資金:以無償資助方式,支持大學生從事高新技術領域的技術、產品研發,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為創辦企業及科技成果轉化創造基礎來源;支持經費一般項目不超過10萬元,重點項目不超過20萬元;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一年;探索投轉股的項目投入機制。 2、創業資金:以無償資助或投資資助方式,支持大學生依托自主技術成果創辦企業(包括創辦創意類、科技咨詢服務類企業);一般項目支持經費不超過30萬元;創辦企業者,必須有不低于申請資助經費30%的自籌資金;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探索有償資助或投轉股的投入機制。 申報條件: 本市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屆畢業生(含畢業階段在校生和離校應屆畢業生)、在讀碩士、博士生及其所創辦的企業(含上海戶籍外地高校的專科、高職、本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同時必須具備: 1、身體健康,品學兼優,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科技創新能力; 2、原則上必須完成學業,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提供在滬居住證明; 3、申請項目需符合國家、本市產業導向與就業需求,具有一定的技術先進性與開發價值; 4、無不良信用(yong)和(he)違法(fa)紀錄;
上海浩卓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部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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